從 聖經 看 '因信稱義的結果' (羅馬書五章 1 ~11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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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:1 所以,我們既本於信得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對神有了和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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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德 |
經節 |
六因/三時候 |
經文 |
八得 |
說明 |
信 |
二節 |
因信 |
得進入現在所站 |
恩典 |
恩典乃是三一神自己,經過種種過程,給我們進入並享受。這裡的恩典,深入的說,就是這位三一神作我們的享受,不僅是不當得的好處,也不僅是外面的祝福,更是神自己在我們裡面作我們所享受的恩典。我們不僅是在神的祝福之下,更是在祂的恩典之中。 |
望 |
因盼望 |
神的榮耀而誇耀 |
盼望 |
我們的盼望,乃是被帶進神的榮耀,就是祂的彰顯裡。這要完全實現在要來的千年國裡,在那裡基督要顯為我們的榮耀。今天我們是在這要來之榮耀的盼望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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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 |
五節 |
因為神的愛 |
已經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,澆灌在我們心裡 |
聖靈 |
神的愛就是神自己,(約壹四8,16,) |
六節 |
因我們 |
基督就照所定的時期為不虔者死了 |
神的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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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節 |
惟有基督 在我們 |
為我們死,神就在此將祂自己的愛向我們顯明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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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節 |
現在我們既 因祂的血 |
得稱義,就更要藉著祂得救脫離忿怒 |
稱義 |
平息與赦罪,已夠應付罪人的需要,但還不夠應付仇敵的需要;仇敵需要和好。和好不僅包括平息與赦罪,並且進一步解決雙方的衝突。我們得與神和好,是根據基督的救贖,並藉著神的稱義(三24,林後五18~19)成就的。和好是本於信得稱義的結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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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節 |
因為我們 |
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,既已和好,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 |
主耶穌基督 |
藉著基督的死,得與神和好,乃是已經完成的事;但在祂的生命裡得救,脫離許多消極的事物,而達到得榮耀的地步,乃是天天的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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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節 |
不但如此,我們現今既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 |
得與神和好,也就要藉著祂,在神裡面誇耀著,在祂的生命裡 得救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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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請參照 羅馬書生命讀經 第九篇、稱義的結果─在基督裏對神完全的享受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