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地上的職事 VS 基督天上的職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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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地上的職事 |
基督天上的職事 |
基督地上的職事是從祂的成為肉體到祂的死,主要是在祂的人性裡帶著祂的神性所完成的 |
祂天上的職事是從祂的復活直到將來的永遠, |
基督地上職事的目標 |
祂天上職事的目標 |
基督地上的職事解決神與祂造物之間的難處,了結舊造,並將祂引進祂天上的職事 |
基督乃是在祂天上的職事裡,完成神永遠的定旨,產生召會, |
基督地上的職事至多持續三十三年半 |
祂天上的職事已經持續了超過十九個世紀,並且尚未完成。 |
進入基督地上職事奧秘的範圍 |
進入基督天上職事奧秘的範圍 |
壹 經過基督地上職事物質的範圍 |
一 基督在祂天上職事奧秘的範圍裡,乃是那賜生命之靈的基督 |
一 基督在祂地上職事物質的範圍裡,乃是在肉體裡的基督: |
1 從祂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,直到永遠。 |
1 從祂化身成為肉體到祂包羅萬有的死,共有三十三年半。 |
2 基督這賜生命之靈,(羅八9~10,林後三17~18,)正在盡祂天上的職事,在主觀方面完成神生機拯救的八步: |
2 基督在祂的肉體裡(西一22)盡祂在地上的職事,完成了神法理的救贖,結果在客觀方面使神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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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赦免信徒的罪-弗一7。 |
a 重生-用祂神聖的生命生產蒙救贖的信徒,使他們從神而生,作祂的兒女,成為屬祂的種類-約一12~13,三6下。 |
b 洗淨信徒的罪-來一3。 |
b 餵養-祂在牧養群羊時,藉著保養與顧惜,(弗五29,)餵養得了重生的新生嬰孩,使祂的羊在神聖生命中長大,達到成熟-約十10~11,14~16,二一15~17,來十三20,彼前五4,二25。 |
c 稱義信徒-羅三24。 |
c 性情上的聖化-用神聖別的性情,使那些在神聖生命中長大的信徒,在性情上得著聖化-羅十五16,六19,22,帖前五23。 |
d 叫原是神仇敵的信徒與祂自己和好-羅五10上。 |
d 更新-藉著實際的靈和聖經的啟示,使他們在宗教、邏輯和哲學上,對宇宙、人類、神等類的事,心思有了改變,甚至藉著十字架銷毀的工作,使他們的心思,為基督的心思所取代-多三5,羅十二2下,弗四23,羅八6,腓二5,林後四16。 |
e 叫信徒在地位上成為聖別歸祂自己,作祂聖別的子民-來十三12,十29。3 這是神完整救恩的手續,使信徒有分於神生機的拯救,就是神完整救恩的目的。 |
e 變化-不僅在裡面的性情上被變化,更在外面形狀的彰顯上有變化。這不是改正,或僅僅外面的改變;這乃是藉著將更多神聖生命的成分加到信徒裡面,使他們有 一種內裡的新陳代謝作用,而在外面有所彰顯-羅十二2下,林後三18。 |
二 凡經歷了神法理救贖的人,可認為是僅僅得蒙救贖而得救了;但在神經綸的完成上,他仍需要藉著神生機的拯救,而更多的得救。 |
g 模成-模成神長子完全長成的形像;神的長子是第一個神人,作為大量複製的原型。祂是神與人調和,也是人與神調和,過神人的生活,將神一切的屬性彰顯為人的美德,使神聖的榮耀彰顯於人性,其終極的完成,其在神聖生命中的成熟,乃是新耶路撒冷-羅八29,一4,啟二一。 |
h 榮化-在神聖生命中成熟,從裡面被神聖的榮耀浸透,並在外面因著且憑著神聖的榮耀得以榮化;這是神法理救贖最終的完成,使信徒的身體得贖,也是神生機拯救裡神聖兒子名分最高的分-羅八30,來二10,腓三21,弗四30,羅八23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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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請參照 神聖奧秘的範圍 第二章 進入基督天上職事奧秘的範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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