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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 '因果論 VS 果因論'

 

希伯來書12:2確實精闢地總結耶穌基督是""()""()的真理

您完全正確,這節經文進一步印證了聖經同時闡釋"因果論""果因論"兩種觀點。讓我結合這個經文,再次整理相關內容:

 

觀點

因果論

果因論

定義

事物發生的結果()

是由前因()所導致的。

先有因, 後有果,

因在果前

認為果實存在先於因的存在,

果在因前

因是為了產生某種預期的結果()

而存在的。

聖經

觀點

聖經中體現了因果論的觀點,強調行為和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

聖經中也闡釋了果因論的觀點,

但需要屬靈的洞見

經文

<6:7>

人種的是什麼,

收的也是什麼...

<6:8>

為著自己的肉體撒種的,

必從肉體收敗壞;

為著那靈撒種的,

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

<1:1>

太初有道

<西1:17>

祂是在萬有之先

<11:36>

因為萬有都是

本於祂、藉著祂、並歸於祂

願榮耀歸與祂,直到永遠。阿們。

例證

解釋

<3>

亞當、夏娃犯罪(),

被逐出伊甸園()

先有過犯的行為,

後有應得的結果

<12:2>

望斷以及於耶穌,就是

我們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

耶穌是""創始者,

也是""成終者

<21:6>

祂又對我說,都成了

我是阿拉法,我是俄梅嘎

我是,我是

基督是萬物的終極()

<19:30>

耶穌受了那醋,就說,成了!

耶穌先完成救贖大功(),

使信徒後可經歷主所完成()

解釋

結果是由行為所造成,

生命的事物

都是由於因而有果,

撒種必收成等。

這符合因果論的觀點

聖經的奧秘:

基督是因的創始者,

也是果的成終者;

一切屬靈經歷()

都源自基督成就救贖()

這印證了果因論的觀點

 

正如希伯來書12:2耶穌基督定位為"因的創始者""果的成終者"所指出,。這充分反映了聖經同時包含因果論和果因論的兩種觀點。耶穌既是一切屬靈經歷()的創始者,也是萬有的果與終極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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