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義的法利賽人如何違反了神經綸的法則?
何西阿書6:6 "我喜愛良善(或譯:憐恤),不喜愛祭祀;喜愛認識神,勝於燔祭。"
馬太福音12:7 "「我喜愛憐恤,不喜愛祭祀。」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,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。"
馬可福音2:17 "耶穌聽見,就對他們說:「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,有病的人才用得著。我來本不是召義人,乃是召罪人。」"
項目 |
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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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由 |
法利賽人自以為義, 批評耶穌與稅吏罪人同席 |
法則 |
神經綸的法則: 神要的是憐憫,不是祭祀 |
說明 |
1. 神要人從祂領受憐憫和恩典 2. 耶穌來是作醫生醫治病人,不是作審判官 3. 所有人都是罪人,需要神的醫治 |
實例 |
1. 法利賽人批評耶穌與稅吏罪人同席 2. 法利賽人自以為義,不承認自己需要醫治 3. 法利賽人獻祭但不願領受神的憐憫 |
應用 |
1. 承認自己是罪人,需要神的醫治 2. 接受神的憐憫和恩典 3. 不批評他人,以憐憫對待他人 |
相關經文 |
1. 馬太福音9:11-13 "法利賽人看見,就對耶穌的門徒說:「你們的老師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呢?」耶穌聽見,就說:「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,有病的人才用得著。經上說:『我喜愛憐恤,不喜愛祭祀。』這句話的意思,你們且去揣摩。我來本不是召義人,乃是召罪人。」" 2. 路加福音18:9-14 "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,藐視別人的,設一個比喻,說:「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:一個是法利賽人,一個是稅吏。法利賽人站著,自言自語地禱告說:『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』那稅吏遠遠地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『神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』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;因為,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」" 3. 羅馬書3:10-12 "就如經上所記: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沒有明白的;沒有尋求神的;都是偏離正路,一同變為無用。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也沒有。" |
這個表格總結了法利賽人如何因自義而違反神經綸的法則,以及耶穌如何通過醫治的比喻來啟示神的心意。它強調了神要的是憐憫,而不僅僅是外在的宗教行為,並鼓勵人承認自己的需要,接受神的恩典和醫治。
*請參照 2024年夏季現場訓練-經歷、享受並彰顯基督(一)第一篇 基督作爲大光、有權柄者、醫生、新郎、未漂過的布、以及新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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