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 '林前七章 看 '信徒當如何看待婚姻生活'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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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:2 但為避免淫亂,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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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看 |
說明 |
經文 |
關於 |
使徒保羅既這樣絕對為著主和主的經綸,他就願意眾人都像他一樣。他願他們不嫁不娶,像他一樣,(8,)使他們也能絕對為著主的權益,毫不分心。(33。)在這願望中,他表達了主對蒙祂呼召之人的渴望。在基督裡的信徒能不嫁娶,乃在於從神來的恩賜。(太十九10~12。)凡沒有接受這樣恩賜的人,最好是嫁娶。(9。) |
7:1 關於你們所寫的,我認為男不近女倒好, |
關於 |
這是使徒在早期盡職時的願望和意見。(7,25,40。)以後,他看見實際的結果,就囑咐年輕的寡婦要嫁人。(提前五11~15與該處14註1。) |
7:8 我對未婚的和寡婦說,若他們常像我就好。 |
關於 |
這指明兩件事:(一)使徒與主是一,因此,主吩咐他所吩咐的;(二)他的吩咐,就是主的吩咐。保羅在這裡所吩咐的,主在太五31~32,十九3~9的確吩咐過,離婚根本是主所不許可的。不論人分居或離婚,都不可再嫁娶,要盼望並等待和好。 |
7:10 至於那已婚的,我吩咐他們,其實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,說,妻子不可離開丈夫。 |
關於 |
妻子不可離開丈夫,使徒說這是主的吩咐。(10。)關於不嫁娶守童身,他說他沒有主的命令,但他在以下的經節裡題出他的意見。他敢這樣作,是因為他蒙了主的憐憫,能忠信於主的權益,而且實際的與主是一。他的意見發表出主的願望。這又是基於新約話成肉體的原則。 |
7:25 關於童身的人,我沒有主的命令,但我既蒙主憐憫成為忠信的,就題出我的意見。 |
關於 |
使徒在10節說,“我吩咐他們,其實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。”在12節說,“我…說,不是主說。”在25節說,“我沒有主的命令,但我…題出我的意見。”在這裡又說,“按我的意見,…但我想我也有神的靈了。”這些話都指明新約話成肉體的原則(就是神與人,人與神成為一)。 |
7:39 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被束縛的;丈夫若睡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隨願嫁人,只是要嫁在主裡的人。 |
*請參照 恢復版哥林多前書 第七章 綱目和註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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