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 加拉太三章十四節 看 '賜福的神'

 
     

12:1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,你要離開本地、親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
12:2 我必使你成為大國;
我必賜福給你,使你的名為大;你也要使別人得福
12:3 那為你祝福的,我必賜福與他;那咒詛你的,我必咒詛他。
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
12:4 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;羅得也和他同去。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,年七十五歲。
3:14 為叫
亞伯拉罕的福,在基督耶穌裏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藉著信,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

     

賜福的神

所應許的福

經文

應許必叫他成為大國

是作為那靈的神自己

為叫亞伯拉罕的福

使他的名為大

最大的福

他要使別人得福

是三一神,父、子、靈,

成為經過過程,

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

在基督耶穌裏
可以
臨到外邦人

地上的萬族
都必因他得福

內住賜生命的靈

使我們藉著信

亞伯拉罕
進入
神聖應許的美地

主觀的住在我們裏面
作我們的享受

可以接受

所應許的那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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