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的新婦 VS 基督的戰士-軍隊 ( 婚禮的禮服 VS 神全副的軍裝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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弗5: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,如同基督是召會的頭;祂自己乃是身體的救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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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這些愛主並尋求祂的人,至終蒙我們的良人呼召,在祂的升天裏與祂同活,作復活裏的新造—歌四7~15 |
當我們在基督的升天裏與祂同活,作復活裏的新造,就為神的國從事屬靈的爭戰—歌四8,六4,10 |
以弗所書 第五章 - 新婦 |
以弗所書 第六章 - 戰士 |
弗5: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,如同基督是召會的頭;祂自己乃是身體的救主。 |
弗6:10 末了的話,你們要在主裡,靠著祂力量的權能,得著加力。 |
創2:18 耶和華神說,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幫助者作他的配偶。 |
創1:27 神就按著自己的形像創造人,乃是按著神的形像創造他;創造他們有男有女。 |
召會是新婦,需要愛和光 |
召會是戰士,需要權能和神全副的軍裝 |
在啓示錄十九章裏,也有召會的這兩方面—啓十九7~9,11,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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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啓示錄十九章十一至二十一節,基督要以作戰將軍的身分,帶著祂的新婦, |
就是得勝的信徒,作祂的軍隊,前來與敵基督和他以下的諸王,並他們的眾軍,在哈米吉頓爭戰 |
祂這位人 子需要一個配偶,祂的新婦,好與祂相配,使祂得以完全 十四14,十九7~8、11~ 13。 |
當基督帶著祂的軍隊來與敵基督和他的軍兵爭戰時,祂乃是作爲人子而來; |
基督在回來以前,先要舉行婚禮,使祂的得勝者與祂自己聯合成爲一體 7~9節 |
基督要與那多年來一直爭戰抵擋神仇敵的人結婚 弗五27,六10~18。 |
婚禮的禮服就是基督從我們活出,成了我們主觀的義,使我們不僅有資格參加婚禮, |
也彀資格參加軍隊,在終結的爭戰,也就是哈米吉頓的爭戰中,與基督一同和敵基督 作戰 8、14節。 |
得勝者這第二件衣服使他們有資格參加羔羊的婚筵(8 ~ 9),並與主一同爭戰抵擋祂的仇敵。 |
十九章十四節說,眾軍穿著細麻衣,又白又潔。…得勝的聖徒有兩件衣服,一件是爲救恩,另一件是爲獎賞。這裏的細麻衣是第二件衣服。 |
婚禮的禮服就變成了征衣。這第二件衣服使我們不僅有資格參加婚禮,也彀資格參加軍隊。我們已經看過,這第二件衣服就是基督從我們活出,成了我們日常的義。 |
我們也是藉基督作我們的衣服來爭戰。以弗所六章指明,神全副的軍裝就是基督。不僅如此,主的軍隊要騎著白馬。我們不是游擊隊,我們乃是按正規組成的天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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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請參照 第六篇 升天基督的異象與經歷(三)在基督的升天裏與祂同活,作復活裏的新造,好為神的國從事屬靈的爭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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