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 羅馬書一章17節 看 '整卷羅馬書簡要的精粹'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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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16 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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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有三段 |
經文 |
說明 |
第一段 |
義人 |
第一段說到稱義這件事,給我們看見如何在神眼中成為義的,如何成為對的。神稱我們信徒為義,乃是向新約時代以信耶穌為本的人,顯示祂的義。稱義是神照著祂義的標準稱許人。神能這樣作,乃是基於基督的救贖。 |
第二段 |
必本於信 |
第二段告訴我們如何藉著被稱義得生命,而有了生命。(五18。)得死亡的路是被神定罪;得生命的路是被祂稱義。 |
第三段 |
並活著 |
第三段告訴我們如何活著。我們接受了這生命之後,需要將這生命活出,主要是藉著實行身體生活。羅馬書最後一段,從十二章至十六章末了,論到我們的生活。我們主要的就是需要過召會生活。眾地方召會是十六章所啟示,我們生活的主要部分。 |
整卷羅馬書 |
三件事 |
整卷羅馬書包括三件事:稱義、得生命、並正確的活著。讚美主!我們都被稱義了,我們都得著了神聖的生命。現今我們主要的是在基督的身體裡,在地方召會中活出這生命。這是憑神聖生命活著的路。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。 |
* 請參照 恢復本聖經 羅馬書 第 一 章 註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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