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為義的人 vs 成為神的義
羅 3:24 "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地稱義。"
林後 5:21 "神使那不知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。"
項目 |
成為義的人 |
成為神的義 |
---|---|---|
意義 |
在神面前被稱義, 得著法理地位上的義 |
不僅是義的擁有者, 更成為義的本質,與神性情有分 |
層次 |
基本的救恩經歷 |
更深的生命經歷,救恩的高峰 |
本質區別 |
地位上被神算為義 |
生命性質的轉變,成為義的實際 |
說明 |
藉信稱義, 罪得赦免,被神接納 |
在基督裡與神有生機的聯合, 活出神的義 |
實例 |
如浪子回家被父接納 |
如保羅在腓立比書中活出基督 |
應用 |
信徒得救後的基本生活 |
在日常生活中彰顯神的公義性情 |
相關經文A: 稱義 成為的基礎 |
- 羅 5:1 "我們既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。" - 加 2:16 "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。" - 羅 4:5 "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" |
- 腓 3:9 "並且得以在祂裡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,乃是有信基督的義。" - 西 1:21-22 "但如今祂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,叫你們與自己和好,都成為聖潔,沒有瑕疵。" |
相關經文B: 本質與過程 |
- 羅 3:28 "所以我們看定了: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" - 加 3:11 "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。" - 羅 5:19 "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" |
- 林後 3:18 "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,好像從鏡子裡返照,就變成主的形狀,榮上加榮。" - 彼後 1:4 "因此,祂已將又寶貴、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,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,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。" |
相關經文C: 實踐與表現 |
- 雅 2:17-18 "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...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,我便藉著我的行為,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。" - 羅 6:13 "將自己獻給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。" |
- 加 2:20 "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" - 腓 1:21 "因我活著就是基督。" - 林後 4:10-11 "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,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。" |
相關經文D: 結果 |
- 羅 5:10 "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藉著神兒子的死,得與神和好。" - 西 1:20 "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,便藉著他叫萬有都與自己和好了。" |
- 林後 5:17 "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" - 弗 4:24 "並且穿上新人,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,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。" |
二者關係:
- 漸進性:從成為義的人到成為神的義是屬靈生命成長的過程
- 互補性:前者是基礎,後者是目標
- 必要性:兩者都是神完整救恩計劃中不可缺少的部分
關鍵統合經文:
- 羅 8:29-30 "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...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,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,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。"
- 多 3:7 "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,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。"
*請參照 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 第十四篇、新約的執事(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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