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勝者的要訣 - 活在拿細耳人的原則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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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的得勝者都是活在拿細耳人的原則裏,向神有四重的自願奉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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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重自願奉獻 |
說明 |
經文 |
必須勝過 |
屬世的享樂導致情慾的意念和情慾的行爲;我們必須禁絕屬世的酒,藉著享受基督作新酒,使我們成爲使神和人喜樂的人—士九13,太九17,約壹二15~ 17,提後三1 ~ 5,參賽四二4。 |
太9:17 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;不然,皮袋脹裂,酒瀉出來,皮袋也就壞了。人乃是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,兩樣就都得保全。 |
我們需要天天維持在主裏的喜樂;『我就到神的祭壇,到我最喜樂的神那裏』—詩四三4,十六11,三六8 ~ 9,四六4,四八2,五一12,尼八8、10,耶十五16,哀三21 ~ 24、55 ~ 56,補充本詩歌二五〇首。 |
詩16:11 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;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;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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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勝過 |
拿細耳人絕對服從主的主權和神所設立的一切代表權柄—弗一10、22 下~ 23,西一18,羅十三1 ~ 2 上, 弗五21、23, 六1, 來十三17,彼前三1 ~ 7,五5。 |
弗1:10 為著時期滿足時的經綸,要將萬有,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,或是在地上的,都在基督裡歸一于一個元首之下; |
拿細耳人是滿了頭髮,滿了服從的人;他有服從的氣質和意願;你若是這樣的人,這對你和你的將來都有很大的祝福—西一18,二19。 |
西1:18 祂也是召會身體的頭;祂是元始,是從死人中復活的1首生者,使祂可以在萬有中居首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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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在某人或某事之下乃是祝福;甚至受到嚴格的限制也是祝福。感謝主,從我進入這恢復那天,主就把我置於某人、某事或某環境之下』 |
弗4:1 所以我這在主裡的囚犯勸你們,行事為人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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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孫從母腹裏就是拿細耳人,爲時一生之久,參孫能力的來源是他的長頭髮;由此我們看見,在服從裏有能力—士十六17,參書九14。 |
士16:17 參孫就把心中的一切都告訴了她,對她說,向來人沒有用剃刀剃我的頭,因為我從母腹裡就歸神作拿細耳人;若剃了我的頭髮,我的力氣就離開我,我便軟弱像所有的人一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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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勝過 |
在神面前,死比罪更玷污人;在召會生活裏,在神子民中間可能散佈著不同種的屬靈死亡—野蠻的死亡(獸的屍體),溫和的死亡(牲畜的屍體),或狡猾的死亡(爬物的屍體)—利五2,啓三4,羅八6。 |
利5:2 或是有人觸著甚麼不潔之物,無論是不潔之獸的屍體,或不潔之牲畜的屍體,或不潔之爬物的屍體,他卻沒有覺察到,因此成了不潔,就有了罪過。 |
我們必須滿了『對抗死亡』的生命;這在於我們運用靈禱告有多少,但不是一般的禱告,乃是與仇敵爭戰的禱告—林後五4,六1 上,太二六41,但六10,九17。 |
林後5:4 因為我們在這帳幕裡的人,負重歎息,是因不願脫下這個,乃願穿上那個,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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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若覺得聚會死沉,就需要多多禱告,以對抗那種死沉的光景:『主,用你的血遮蓋我,抵擋一切的死沉,抵擋一切屬靈的死沉。主,用你得勝的血遮蓋這聚會。在這血下,我們有分於神聖的生命。』 |
林前15:26 最後所廢除的仇敵,就是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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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細耳人被數點是爲著形成神的軍隊,他們非常警覺,對於和死亡的爭戰充滿了感覺;因爲死亡的病菌甚至也在召會生活中,所以我們需要天天、時時禱告,與死亡,就是與神最後的仇敵爭戰—林前十五26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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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勝過 |
天然的生命同其天然的情感,是由會發酵以致腐壞的蜜(素祭不可用蜜)所豫表;保羅和巴拿巴之間的難處是由天然生命的蜜所引起的—利二11,徒十五35 ~ 39、25 ~ 26,西四10。 |
2:11 你們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攙酵;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、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。 |
神不要我們以天然的愛來愛,乃要以祂爲我們的愛來愛—腓二2,林前十三4 ~ 8、13,提後一7。 |
腓2:2 你們就要使我的喜樂滿足,就是要思念相同的事,有相同的愛,魂裡聯結,思念同一件事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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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請參照 晨興聖言 屬天的異象 第六篇 奉獻的異象 週五, 週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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