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 新約 看 '在上面的事(諸天之上的事)之內容'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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徒2:36 所以,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,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,神已經立祂爲主爲基督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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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上面的事 |
說明 |
經文 |
按新約 |
按新約來看,在上面的事包含基督的升天、登寶座,以及被立爲元首、爲主、爲基督 |
徒2:36 所以, |
耶穌被立 |
行傳二章三十六節說,在升天裏,神已經立耶穌爲主爲基督;祂被立爲萬有的主,是要得著萬有;祂被立爲基督,作神的受膏者(來一9),是要完成神的使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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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天 |
基督在升天裏,得以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—弗一22 |
弗1:19 以及祂的能力向着我們這信的人,照祂力量之權能的運行,是何等超越的浩大, |
『向著召會』含示一種傳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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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傳輸裏,召會與基督同享祂所達到的一切:從死人中復活,在超越裏坐下,使萬有服在腳下,以及作萬有的頭—19~23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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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寶座 |
主耶穌已經得了榮耀尊貴爲冠冕(來二9);祂是開拓者,開了一條進入幔內之榮耀的路,又是先鋒(六19~20);祂是我們的大祭司,是真帳幕的執事(八2);作爲登寶座者,祂乃是照神永遠的經綸作神行政的中心(啓五6)。 |
來2:9 惟獨看見耶穌得了榮耀尊貴爲冠冕,祂爲着受死的苦,成爲比天使微小一點的,好叫祂因着神的恩,爲樣樣嘗到死味。 |
這樣的事才是在上面的事,我們應當思念這些事—西三2。 |
西3:2 你們要思念在上面的事,不要思念在地上的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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尋求在上面的事乃是回應並返照基督在祂天上職事裏的活動—來二17,四14,七26,八1~2,啓五6,西三1~2。 |
來2:17 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一樣,爲要在關於神的事上,成爲憐憫、忠信的大祭司,好爲百姓的罪成就平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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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請參照 2017 年 春季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- 與升天基督天上的職事合作 第一篇 尋求在上面的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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