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 新約 看 信徒如何 '恢復, 維持, 並發展向主起初的愛' 以成為得勝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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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1:18 祂也是召會身體的頭;祂是元始,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,使祂可以在萬有中居首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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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10: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 配不過我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 配不過我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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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10:38 不背起他的十字架, 並跟從我的, 也配不過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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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7:47 所以我告訴你,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,因為她愛得多;但那赦免少的,他愛得就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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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壹4:19 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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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壹4:16 神在我們身上的愛,我們也知道也信。神就是愛,住在愛裡面的,就住在神裡面,神也住在他裡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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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5:5 盼望不至於蒙羞;因為神的愛已經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,澆灌在我們心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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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後4:7 但我們有這寶貝在瓦器裡,要顯明這超越的能力,是屬於神,不是出於我們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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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9:23 且要在那些蒙憐憫、早豫備得榮耀的器皿上,彰顯祂榮耀的豐富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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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成得勝者 |
説明 |
經文 |
必須 |
我們必須讓基督在凡事上居第一位,居首位,以祂為我們生活中的一切─西一18下,三11 |
西1:18 祂也是召會身體的頭;祂是元始,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,使祂可以在萬有中居首位; |
必須 |
我們不該愛任何人與事過於愛主,連我們的魂生命在內─太十37~39,啟十二11 |
太10: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 配不過我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 配不過我; |
愛主過於 |
太10:38 不背起他的十字架, 並跟從我的, 也配不過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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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任何人與事 |
太10:39 得著魂生命的, 必要喪失魂生命;為我的緣故喪失魂生命的, 必要得著魂生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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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主的愛 |
我們對主的愛,乃是祂赦免的結果─路七40~47 |
路7:46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,但她用香膏抹我的腳。 |
是祂赦免的結果 |
路7:47 所以我告訴你,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,因為她愛得多;但那赦免少的,他愛得就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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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 |
我們必須發展與主之間個人並情愛的關係─歌一2~4 |
歌1:2 願他用口與我親嘴!因你的愛情比酒更美。 |
發展與主之間 |
歌1:3 你的膏油馨香;你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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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,情愛的關係 |
歌1:4 願你吸引我,我們就快跑跟隨你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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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主 |
我們愛主,因為祂先愛我們,將祂愛的素質注入我們裡面,並且在我們裡面產生出愛來,使我們能用這愛愛祂─約壹四19,8,16 |
約壹4:19 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 |
因祂先愛我們 |
約壹4:8 不愛弟兄的,未曾認識神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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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祂愛的素質 |
約壹4:16 神在我們身上的愛,我們也知道也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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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主是照著 |
我們愛主,乃是照著那是愛之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─羅五5,八39,35,十五30 |
羅5:5 盼望不至於蒙羞;因為神的愛已經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,澆灌在我們心裡。 |
愛之神聖三一 |
羅8:39 是高,是深,或是別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,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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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若要維持並發展我們向主起初的愛,就必須是向主敞開的器皿,愛祂、接受祂、被祂充滿,讓祂成為我們的一切,並讓祂在我們裡面、借著我們且為我們作一切的事─林後四7,羅九21,23 |
林後4:7 但我們有這寶貝在瓦器裡,要顯明這超越的能力,是屬於神,不是出於我們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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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 向主敞開的器皿 |
羅9:21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,從同一團泥裡,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,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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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祂, 接受祂 |
羅9:23 且要在那些蒙憐憫、早豫備得榮耀的器皿上,彰顯祂榮耀的豐富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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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請參照 1998年 春季全時間 得勝者 第三篇 在以弗所的得勝者(一)─勝過離棄起初的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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